

防雷技术笔记||什么情况下冲击接地电阻值可不作规定
编辑:2025-08-29 10:25:08
冲击接地电阻值是衡量防雷装置性能的重要参数。接地电阻的测量是防雷装置检测的重要内容。第二类建筑物、第三类建筑物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是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但是,接地形式比具体的接地电阻值更重要。很多情况下可以不计及接地电阻值。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相关条款,当接地形式为环形接地满足一定要求时,接地体可不规定具体的接地电阻值。
1.第一类建筑物,接地体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规定接地电阻值。
1.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大于5m的情况,可不计接地电阻值。等效圆半径小于5m,增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
1.1.1增加水平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1.1.2增加垂直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1.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500Ωm、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符合下式的计算的情况,需增加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等效圆半径大于该数值是不需增加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1.2.1增加水平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1.2.2增加垂直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第二类建筑物,接地体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规定接地电阻值。
2.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8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大于5m的情况。等效圆半径小于5m,增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
2.1.1增加水平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1.2增加垂直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Ωm、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符合下式的计算的情况,需增加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等效圆半径大于该数值是不需增加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2.1增加水平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2.2增加垂直接地体,其*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3利用建筑物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接地钢筋总量符合相关要求)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2.3.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8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 79m2。
2.3.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Ωm且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值:

2.4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2.4.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4.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2.4.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²。
3.第一类建筑物,接地体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规定接地电阻值。
3.1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5m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4.2.4-1)计算;当补加垂直接地体
时,其*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4.2.4-2)计算。
3.2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大于或等于79m²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3.3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3.3.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3.3.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3.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深,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37m2。
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